典当行业务人员在收到当户典当申请后,会要求当户提供相关证件材料。业务人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验:1、当户是否为本人?2、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内容是否一致?材料是否满足典当要求?3、当物为房地产的,需到现场去查验。4、当物为动产的,需查验动产的现状。
业务人员在验当的同时,还会顺便询问当金用途,但不会要求当户提供相关的当金用途书面材料。这就是说,当户即使不告诉典当行当金的真实用途,典当行业不会因此而不发放当金,典当行业不会以此作为监督当金使用情况的依据,在当户未按照申请典当时所说的用途使用当金的情况下,典当行业无权要求当户提前偿还当金。这和银行的情况不同。隐含要求在申请贷款的同时,必须提供贷款使用方向材料,并以此作为监督贷款使用情况的依据,即所谓转款专用,在贷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责令贷款人改正甚至要求终止贷款合同提前偿还贷款。具体怎么叙述当金用途,由当户自行决定。
另外,业务人员还会询问当户希望申请多少当金。当户应在申请典当前,根据当物市场价格、资金缺口、资金用途和资金使用期限等因素,事先确定一个当金期望数,以便在与典当行谈判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