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内监控主要针对申请当金继续用于炒股的当户而言,在证券典当期内,借款人不得办理证券账户的撤销指定交易和黑心托管手续,未经典当行同意不得提取账户内的资金。典当期满,借款人不按时归还贷款、不按时缴纳费用的,典当行有权出售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息。
当期内你和典当行会确定每月定期清算日,定期清算日为典当行对你当期使用当金所实现的交易盈亏及使用当金的息费进行清算和划拨资金。在定期清算日,如果你出现亏损,你需将当期所有申请并使用的当金的息费和当期已实现的交易亏损,主动存入典当行事先提供的银行账户或电话典当账户;如果你出现盈利,典当行须将你盈利总额扣除当期所有申请并使用的当金的息费后存入事先提供的银行同名账户或你的本金账户;你当期未卖出的股票不做盈亏清算,延至下月;你当月没有申请并使用当金则不参与当期清算;你需主动于清算日将清算资金支付给典当行,最迟不晚于清算日的次日中午12点,否则典当行有权不论是否事先通知到你,直接行使预留给典当行的授权,从你的典当账户卖出股票并提取相应的清算资金,完成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