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商务局要求各典当企业坚决禁止非法集资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市商务局将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对于检查出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将依规严格惩处。
此次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的重大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防范重点主要包括:不得违规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不得发放信用贷款。不得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不得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禁止向股东借款;禁止典当行股东以典当行名义为自己招揽业务;禁止股东利用典当行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禁止违规融资参与上市股票炒作,或为客户提供股票交易资金;禁止从事以证券交易账户资产为质押的股票典当业务。不得存在以下经营行为:营运期间抽逃注册资本金;账外循环资金;经营活动不入账;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核准擅自变更股权或经营场所;超范围经营,超比例发放当金,超标准收取息费;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或提供虚假、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不通过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具当票、续当凭证,或以合同代替当票、续当凭证;私自印制当票和续当凭证等。
市商务局要求各典当行5月30日之前完成自查问题的整改。兰州市商务局将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对于检查出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将依规严格惩处。对于连续两年年审不通过的企业,根据省商务厅的有关规定启动退出机制,终止典当经营许可,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对于发现参与非法集资等重大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省商务厅建议终止典当经营许可,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触犯法律的,依法严惩。